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寒假工作总体安排,结合财务处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寒假期间财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寒假前财务报销收单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7日。开账后收取的单据,财务处尽量于寒假前处理完毕。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2日期间,每周一、三、五安排专人到岗值班(法定节假日除外),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值班地点设在主楼B202房间,值班电话:89739069、89739094,寒假期间财务自助投递机暂停使用。
二、假期值班可正常办理借款、汇款和劳务发放(外籍除外)业务,不办理报销业务;所有经办业务均需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财经规定,涉及专项资金使用、国库支付、设备购置、发票开具、预借款等各类业务的,相关手续材料应齐备,并经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再予办理。
三、一月份绩效、劳务发放收单截止时间为1月17日,二月份绩效、劳务发放收单截止时间2月19日。其中校内正式人员绩效、劳务发放需经人事处审批,2月人事处审批时间为19日,地点为主楼A1202办公室,电话89733060。
四、开具发票时间已在附件值班表中标注。
五、若有其它重要业务或特殊事项,请提前与财务处有关人员联系。
六、部门预算编制、专项申报评价、报表编制等工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等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正常开展;各类人员工资、公积金正常发放;应交税款按时汇算清缴。
七、寒假具体值班安排见附件。
附件:财务处2024年寒假值班表
财务处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