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工会委员会例会制度
时间:2018-01-16 来源:作者:
为及时传达和贯彻执行学校、学院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有关指示和决议,开展好学院工会例会工作,特制定本工会委员会例会工作制度。
一、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由委员会民主讨论,每季度由工会主席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季度工作,解决和研究处理有关事宜。突出传达上级工会工作,抓住工作重点,求真务实,开拓性地工作。
二、例会传达、贯彻、宣传、学习上级文件;总结、研究、布置工作;研究、安排学院工会工作;加强民主管理。
三、审核决算等事宜。
四、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会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会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布置工会工作。
五、研究民主管理,依法监督涉及职工和工会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会自身行为。
一、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由委员会民主讨论,每季度由工会主席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季度工作,解决和研究处理有关事宜。突出传达上级工会工作,抓住工作重点,求真务实,开拓性地工作。
二、例会传达、贯彻、宣传、学习上级文件;总结、研究、布置工作;研究、安排学院工会工作;加强民主管理。
四、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会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会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布置工会工作。
五、研究民主管理,依法监督涉及职工和工会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会自身行为。
六、参加例会的工会委员和小组长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须向工会主席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