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建设

外国语学院教职工活动室管理暂行办法

一、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8:0022:00

二、活动室面向全院教职工开放,不对学生开放。到活动室进行活动的教职工,应配合工会委员和小组长的工作,尽量在下班后活动,如果是在上班时间,须注意不要影响其他楼层职工的工作。

三、活动室内的设施设备由工会负责管理、维护和保养。使用时注意安全,如发现宣传展板、照片墙、发球机、跑步机等设备设施出现故障,请告知工会文体委员或办公室值班老师做好登记,请勿私自拆解、维修或调整。

四、活动完毕,请将器材放回指定位置。通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断开电源,离开时关闭电源、灯和窗户,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五、爱护公物,节约用电,保持室内卫生,不在活动室大声喧哗、吵闹。

六、活动室由外国语学院工会负责管理,活动室钥匙由学院办公室、文体委员和工会小组长分别保管,专人负责,不得随意转借。

七、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工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