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工会工作制度
时间:2018-01-15 来源:作者:
为及时传达和贯彻执行学校、学院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有关指示和决定,开展好学院工会工作,特制定本工会工作制度。
一、认真召开工会委员会例会,有工会主席主持召开,出席对象为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内容包括学习有关文件,传达有关精神,研究和部署有关工作,听取各工会小组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各工会小组工作情况汇报和教职工意见、建议等。
二、根据学院和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院工会工作计划;协助领导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承上启下、组织协调、对外联系、当好参谋。
三、负责安排做好校级工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并对活动总结,对参加者奖励。
四、实行工会小组长负责制,负责组织院系内的各项工会活动,并做到活动后及时提交活动信息和总结。
五、做好新职工的入会教育,帮助尽快适用岗位要求。
六、负责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协助学院解决和处理教职工之间的问题和矛盾。
七、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及企业劳动保护的法规制度。
八、组织开展教职工教学基本功比赛,收集与教学有关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负责做好二级教代会的宣传、组织和总结工作。做好工会各类先进个人或集体的推荐和申报,总结经验、树立和宣传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