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时间:2018-03-15 来源:作者:
外国语学院分党委文件
中石大外语党[2017]8号
外国语学院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学院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制定如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学院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计划,事关教职工发展和利益的专项规划计划;
2、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学院教职工的福利、晋级晋职、评优选先;
4、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建设项目;
5、学院政务公开工作;
6、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员工的力量与智慧的思想,让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到学院发展的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等,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设立院长信箱、接待日、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听取教职员工与学生家长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学院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三上三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增强决策科学性。
2、定期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与建议,使他们合理化的建议得到落实。
3、坚持每学年召开1-2次教代大会,审议通过院长工作要点,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
4、大力推行院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院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院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师生员工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师生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如果大家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大家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