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关于2016年硕士招生调剂的通知
时间:2016-03-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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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调剂的专业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 专业代码:050200
翻译硕士(MTI)(英语笔译) 专业代码:05510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 专业代码: 045300
二、调剂基本要求
接收调剂考生须首先满足以下3点要求:
①符合国家2016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国家调剂政策。
②调剂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调剂条件
①调剂生源第一学历毕业于“985”院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或其所在学校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考生,不包括“985”院校分校、二级学院或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本科考生,同时也不包括所有专业的自考、函授和远程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考生。可接收调剂专业按招生简章中所列专业执行。
②本科毕业院校为学科排名前30%的高校的考生,但考生毕业专业必须与所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报考外校的本校应届毕业生(包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不受上述生源限定可进行调剂工作。
四、调剂程序
②外国语学院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③研招办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④确定调剂考生名单,挂到我院主页;
⑥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主页复试细则。
四、优惠政策
来自985工程学校的考生和学校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考生,入学后学院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
五、联系方式
010-89733282,邵老师 冀老师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
2016年3月10日
附录:
一、符合外国语言文学、翻译调剂条件的学校:
1、985院校
2、外国语言文学国家重点学科学校(非985院校5所):
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解放军外国语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3、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排名前30%的学校
学校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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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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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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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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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 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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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3 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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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0 东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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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4 西安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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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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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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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9 华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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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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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1 上海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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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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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5 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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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5 南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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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 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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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6 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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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2 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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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8 天津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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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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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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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 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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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2 大连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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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2 黑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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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84 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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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2 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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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7 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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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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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0 四川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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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8 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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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5 河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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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5 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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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4 延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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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 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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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35 西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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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8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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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合汉语国际教育调剂条件的学校:
1、985院校
2、中国语言文学国家重点学科学校(非985院校13所):
华中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四川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山东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新疆大学
3、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排名前30%的学校
学校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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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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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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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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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 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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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8 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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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5 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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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35 西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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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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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5 南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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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9 暨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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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6 内蒙古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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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6 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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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6 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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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8 陕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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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2 黑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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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 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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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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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3 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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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5 河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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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2 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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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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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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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4 华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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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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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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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0 东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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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7 西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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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9 华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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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3 吉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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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84 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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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7 扬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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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5 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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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0 上海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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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5 山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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