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1年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结合我院本科专业实际,考虑到充分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原则和我院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需求,经外国语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的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外国语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英语专业负责人、本科教学工作秘书、学生辅导员和本科生导师代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介绍本专业情况,并对转专业学生进行面试和考核。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徐方富 邓听
成员:唐建南 赵晓囡 石虹 王霞玉 谌丛
二、本科生转入
(一)接收对象
1.2019 级、2020 级普通本科生,其中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或者签有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的、已转过一次专业的、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2.申请转入我院英语专业的学生人数不受限制。但如果同年级申请转入学生中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20人时,可以增加学生班级的数量。
(二)时间安排
1.5月7日前,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等材料。
2.5月11日前,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参加面试学生名单。
3.5月21日前,转专业领导小组对学生进行遴选,并安排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4.5月31日前,学院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及报名表送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复核、公示。
(三)遴选原则
除满足学校规定的条件外,凡提出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学生转入前,在原专业成绩排名为前(含)50%。
2.申请转入学生在原专业学习过程中有1门以上不及格课程或在原专业班级学习期间有学业警示劝告的学生,不能转入。
3.凡受到学校各类违纪处分、专业测试成绩及健康状况达不到专业学习要求者不能转入。
4.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学生,需参加由外国语学院统一组织的综合面试。按照成绩、专业的容量择优录入。
三、本科生转出
1.本办法适用于本院2019级、2020级欲转入其他学院专业的学生。
2.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对于申请两个及以上不同专业的学生,一经查出,将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学生如退出转专业申请,仍然认定为已转过一次专业。
3.辅导员要为学生讲解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4.对于转出学生,辅导员首先要与学生进行谈话,了解学生的思想,给学生介绍准备转入专业的情况,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学生自己决定是否转出和转入何种专业。
5.我院本科生可以于标准学制的第二、四学期申请转专业,但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四、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
1.经批准,录取的转专业本科生所在班级由辅导员负责编排。
2.学籍变动自下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此前春季学期的课程按原专业要求学习、考试,夏季学期的课程按照新专业的要求学习、考试。
3.转专业后,学生原则上按新专业的培养计划要求学习,转专业前新专业培养计划中未学习的课程由新专业确定补修方案。毕业资格按转入后取得的新专业年级培养计划审核。
4.课程替代原则
(1)转专业前的必修课程,如果在新专业的转专业后的学期中也开设,在学时学分高于或等同于新专业的要求时,可以替代新专业该门课程,但须补修由专业负责人指定所缺的新专业必修或选修课程,且学分数不低于替代课程的学分数。
(2)转专业前的必修课程,如果在新专业的转专业后的学期中也开设,在学时学分低于新专业的要求时,由专业负责人根据课程内容差异情况审核,给出是否可免修此课的意见,同时指定补修课程以补齐学分。
5. 大二下学期申请转入者需降级。
五、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
(2)成绩单一份(需包含GPA)。
(3)专业综合测评表(辅导员开具情况说明,证实学生在本专业GPA成绩排名即可)。
2.提交时间:凡符合条件,自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在5月7日17:00将相关材料提交主楼A709,过期不再接收报名。
3.如发现申请人材料有虚假成分,一律取消申请人转专业资格。
六、本办法解释权在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外国语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