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秀凤
成员:肖中琼、裴文斌、 徐方赋、戴卫平、柴同文
2.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邵文丽
成员:杜闪、燕梅
3.复试小组成员
外国语言文学:戴卫平、柴同文、董静萍、唐建南、张希永
翻译硕士1组:徐方赋、裴文斌、张浩、邓萍、贾鹰
翻译硕士2组:赵秀凤、孙旭东、郭 青、赵晓囡、田惠芳
翻译硕士3组:戴卫平、柴同文、董静萍、唐建南、张希永
笔试阅卷:江淑娟、李素真
二、复试细则的公布时间、方式
2012年4月2日,外国语学院主页
三、参加复试人员的遴选培训情况
遴选办法: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本院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及副教授以上教师参加复试工作。
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4月5日 15:30
地点:中油大厦404
培训内容: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考生出场顺序、提问分工和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四、复试比例及分数线
按照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以及我校《关于2012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调剂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确定复试学生名单。具体选拔标准,详见下表。
复试名单将在外国语学院主页公布。
表一 复试选拔标准情况说明
招生类型 |
专业 |
政治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成绩 |
备注 |
学术型 |
外国语言文学 |
≥55 |
≥55 |
≥80 |
≥80 |
≥355 |
复试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20%-150% |
专业学位 |
MTI(英语笔译) |
≥55 |
≥55 |
≥105 |
≥105 |
≥355 |
五、调剂原则
1.必须符合学校的统一调剂政策。
2.录取时调剂的生源与第一志愿生源一起统一排序。
参加复试的考生仍然可能不被录取。请各位考生全面考虑自身情况,尽早决定是否进行调剂。
六、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及考生分组
报到时间:2012年4月6日全天
报到地点:中油大厦408(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加试时间:2012年4月6日上、下午
复试时间:2012年4月7日、8日
复试地点:报到时见外国语学院公告栏
考生分组:报到时见外国语学院公告栏
七、资格审查
1.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所有复试考生请于4月3日前登录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服务系统http://202.204.193.213/sszs/,重新选择输入导师、加试科目(本科以下学历考生)及相关信息后,下载“报考登记表”、“体检表”和“现实情况表现表”。从外校调剂的考生到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内下载体检表,自贴一张2寸近照。
3.复试考生须提交报名登记表(登录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服务系统http://202.204.193.213/sszs/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体检表(体检时交医院);“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仅限往届生)或学生证。考生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100元复试费、学术型考生专四成绩单。。
4.考生须仔细核对“报考登记表”信息,凡有错误,请在复试报到时提请外国语学院院办修改,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复试结束后,我院办公室统一将修改清单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推荐免试生2012年4月25日前将《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送到外国语学院院办。
八、复试考核方式
学术型
1、专业课笔试(3个小时)(100分):
阅读理解(30%)、英译汉(35%)、汉译英(35%)
2、综合能力面试(100分)
专业素质与能力考核。具体包括:基本语言素质,主要考查口语表达能力和语言功底,包括语音、流利度、逻辑性、用词、组句能力等;专业知识及其应用:主要考查语言学、教学、翻译基本理论知识及实践能力;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前沿和研究动态了解情况;对所报考专业的认识(含敬业精神);思维与反应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3. 二外复试:(1)笔试卷60分钟(70分);
(2)口试每人不少于20分钟(30分)
专业型(翻译硕士)
1. 专业课笔试:(3小时)(100分)
英译汉(35%)、汉译英(35%)、汉语写作(30%)
2. 综合能力面试:(100分)
专业素质与能力考核。具体包括:基本语言素质:主要考查口语表达能力和语言功底,包括语音、流利度、逻辑性、用词、组句能力等;专业知识及其应用:主要考查翻译基本理论知识及实践能力;对本专业领域了解情况及认识(含敬业精神);思维与反应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实践经验和翻译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注重考查考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考生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基地的要求,并要求考生在复试登记表相应栏目内签字确认。
同等学历
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复试以外,必须加试二门本科生课程,加试课程:学术型:词汇学、英语写作;专业学位:英语写作、翻译理论与实践。加试成绩仅供录取参考,但如果加试课程中出现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没有通过英语专业四级的考生复试时增加英语能力测试(相当于专四水平),不通过不予录取。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初试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
学术型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总成绩/2.5
专业学位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总成绩/2
复试成绩:
学术型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课面试(100分)+二外(笔试、口试)(50分)
专业学位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课面试(100分)
1. 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百分制小于60分)不予录取;
2. 复试综合素质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复试小组将根据考生的各项成绩及最终总成绩择优录取。
十一、各复试小组的工作程序
2012年3月31日-2012年4月2日:确定复试名单,并挂到外国语学院主页。
2012年4月6日:考生报到,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2012年4月7日-8日:考生复试。
2012年4月7日-8日:考生体检
十二、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考生总成绩、拟录取名单于全部复试结束后当天外国语学院公告栏张贴公布
十三、考生接待电话:89733282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89733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