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正确引导新时期首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团市委、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继续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为配合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在校的学生(不包括2011级和2012级新生)。

二、评选条件

北京市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科生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52011-2012学年度获得校级荣誉。

申请三好学生的同学请认真填写北京市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三好学生登记表(附表1)。登记表一式一份于20121214上午10:00前将登记表(附电子版)报院分团委,过期不予受理。 

报送邮箱:wyxdzz@cup.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分团委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