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推荐2019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文件精神,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做好推荐2019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安排,为确保我院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外国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简称“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赵秀凤
副组长:逯义峰、崔亚霄、刘春阳
成员:唐萌萌、郑世高、于红、陈冰飞、刘思航、王媛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及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办法、组织学生报名、审查推免资格、确定综合排名和推免名单等工作。指定2019年级辅导员刘思航负责推免材料上报。
(二)成立外国语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玉财
成员:柴同文、胡大为
二、推荐免试生遴选办法
(一)工作要求
根据规定的推荐工作程序,结合学院实际,在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统一组织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准确,坚持在突出学生学业表现基础上全面考察学生学术素养和综合素质。
(二)推荐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4.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前三年必修课程成绩总优良率达到50%;前三年专业年级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50%。
5.英语专业四级统测(TEM-4)成绩达到培养方案要求。
(三)综合成绩构成和排名办法
1、综合成绩构成: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推免工作精神,2019级本科生推免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按满分100计算,构成和权重如下:
A. 智育成绩: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70%(满分70分);
B. 综合测评: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占10%(满分10分)。
C. 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发表和学科竞赛获奖占20%(满分20分),该项成绩包含项目、赋分分值以及认定审核办法列如表1。
表1 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赋分及审核列表
序号 |
项目 |
最高分值 |
认 定 与 审 核 |
|
部门/机构 |
赋 分 方 式 |
|||
1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2 |
学生办公室 |
根据事实认定、确定每项赋分分值。 |
2 |
参加志愿服务 |
3 |
学生办公室 |
|
3 |
到国际组织实习 |
5 |
专家审核小组 |
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审核小组,根据国际组织、科研成果和竞赛奖项的级别和内容,确定每项赋分分值。 |
4 |
科研成果发表 |
5 |
专家审核小组 |
|
5 |
学科竞赛获奖 |
5 |
专家审核小组 |
|
合计 |
20 |
推免工作小组 |
2、综合成绩计算:
将本专业所有学生的以上A、B两项成绩按权重相加排序、核实无误并由学生签字确认;符合前款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推免工作小组按学校下达英语专业推免名额的1.3倍确定进入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的学生名单,根据表1规定确定名单中学生的C项成绩,并将A、B、C三项成绩按权重相加,计算综合成绩,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Ai*Xi)/∑Ai ×0.7+∑Bi/3 ×0.1+C × 0.2
计算说明:
①式中,
Ai=各必修课学分数、Xi=各必修课成绩;Bi=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C=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
②“前三年必修课”依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并包括必修实践环节;转专业学生在转入专业之前的课程,按照原专业课程属性认定。必修课成绩按照“通过”、“不通过”记录的,“通过”成绩不计入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及优良率的计算。
③综合测评成绩(Bi)作归一化处理:个人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简称“个人得分”)折合为百分制后的分数为最终参加专业排名得分:
如本专业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不超过300分,则所有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个人得分÷3;
如本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超过(简称“本专业最高分”)300分,则该项成绩计算公式为:个人得分÷本专业最高分×100。
3、综合成绩排名:
通过以上公式计算得出的综合成绩按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进行综合排名,根据排名顺序确定推免名单。排名原则为:综合成绩排名高者排名靠前;如综合成绩相同,则必修课优良率高者排名靠前;如必修课优良率也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如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相同,则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高者靠前。
三、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一)9月4日至6日,所有拟申请推免的学生填写并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和《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2)。
(二)9月7-18日,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条件并申请推免的学生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以及专业排名。
(三)9月19日,学院审议、确定拟推免名单,公示拟推免生名单,并将拟推免名单报教务处。
(四)9月25日,公示推免生名单结束,学校审议、确定推免名单。
四、其他
1.本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生效,并报教务处备案。
2.本细则未尽事宜或相关安排可根据上级政策和要求予以细化或微调。
3.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