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委会构成

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按照学校关于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标准选拔。

主任:赵秀凤

副主任:邓听

委员:徐方富、柴同文、唐建南、邓萍、逯义峰、许有胜、谌丛、王亚茜、尹小倩、何荣垠

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申诉委员会

主任:李玉财

委员:吴冬红、陈冰飞、邵文丽

各专业随机抽取一名学生代表参与评选。

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保密原则

二、评选程序

以自愿为原则,以综测为基础,学生可自愿自行申请参评,并递交个人情况纸质版总结和PPT现场答辩。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制作评委选票。每名学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参评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1次,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原则上参评国家奖学金一次。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可参评,分类评选。

2.本次评选原则上面向标准学制内硕士毕业班和博士三年级研究生(包括出国联合培养学生,不包括延期、委培以及助管辅导员),且正常参加本年度综合测评。

3.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按照硕士生身份参与评定,注册为博士生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与评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参与评定。

4.研究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其它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且未被解除者。

2学术不端行为

3所学课程有不及格科目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

5)超出学校规定基本学制年限者。

6)研究生中期考核未通过者。

7因公派出国(境)攻读学位或自费留学的研究生,出国前应办理退学手续,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

四、名额与奖励标准

外国语学院2018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参评的人数是翻译硕士57人(不含助管、辅导员),英语语言文学10人,汉语国际教育16人,共73人。

学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如下:学术型国奖硕士指标1人,专业型硕士国奖指标4人,共计5人。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五、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阶段

学生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表中推荐人为研究生导师),同时提交成绩单和当前学历期间所有获奖、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虑)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学院(研究院)评审阶段

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单位评审细则审核研究生成绩、排名、科研成果、所获奖励、参加的社会活动等,研究生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学院评审委员会原则上采取公开答辩方式进行初步评审,择优选出拟获奖研究生。

3.学院(研究院)公示阶段

初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审核公示阶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单位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将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同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研究生在国奖评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外国语学院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