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八届“潜能恒信 自立自强”(十佳十强)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14-04-2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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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十强”是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面向全校开展的一项民主性的评优活动,每年评选一次,共20人(十佳10人,十强10人),旨在挖掘我校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学习,达到“以先进事迹教育人、以良好的氛围塑造人”的目的。
一、 奖励方式
获选学生将获得“潜能恒信 自立自强”奖学金,资金由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额资助。额度1000元/人。
二、 参选对象
所有在册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 参选方法
个人自愿申报。
四、 参选条件
a. 在校期间未违反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
b.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节俭,无铺张浪费行为,具有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
c. 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排名须在本专业前40%,必修课未有不及格现象,优良率需达百分之八十以上(含),体测成绩需达到60以上(含)。大一不参考综合测评,但需说明第一学期必修课优良率。
d. 必须有参加过勤工助学工作的经历。在勤工助学过程中表现良好,中途未无故辞职,未受过各种违纪处分。
e. 人生态度积极,兴趣爱好广泛,积极参与社团或班级管理和各种文体艺术活动,主动参与各类志愿活动。
f. 在面对重大挫折和困难时,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感人突出。
五、 评选流程
A. 报名阶段
时间:2014年4月23日——30日。
凡具备参选条件者,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上报至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室(中油大厦北楼412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并将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1)发送到15001396001@163.com,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十佳十强”。
注:1、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需附有贫困生证明复印件或学院证明。获各种荣誉称号者需附有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申请材料和各学期成绩单(相关资料自行排版装订成册)需由辅导员签字并学院盖章。
2、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申请表者均视为自动弃权。
3、获奖者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后期宣传报道活动。
B. 评选阶段(5月5日)
C. 公示(5月5日-5月7日)
六、 评选标准
基础素质方面:
在德智体各方面全面发展(获国家级奖项得5分,市级奖4分,校级奖项得3分,学院奖项得2分)。
个人修养方面:
行为举止文明,待人礼貌,为人谦逊,乐于助人。(调查其平时表现加5-10分)
逆境自强方面:
a. 勇于克服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敢于承担责任,不依赖他人(视其具体情况得分10-20分)。
b. 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强不息,事迹突出(贫困自立自强学生且成绩优秀,或成绩落后但通过努力迅速进步并保持的先进者等)(视其具体情况得分10-20分)。
工作实践方面:
a. 在校内勤工助学期间态度端正,工作积极,表现优异(基础分15分,“勤工之星”获得者加5分)。
b. 在社会、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或其他公益活动(无偿献血加5分,其余活动视其内容加2-5分)。
c. 参加过校外兼职工作者(视其工作情况加3-5分)。
d. 参与社团工作,目前在社团内任职(主席级别加5分,部长级别加3分,部委级别加1分)。
e. 参与班级管理工作,现任班委(班长、团支书加3分,其余班委加1分)。
特长发展方面:
a. 在自己的专业上充分实践锻炼,达到学有专长的高度,以及在专业之外,在个人兴趣爱好上,充分发展并有一定专长者(视其具体情况,加5-15分)。
b. 发表文章并获奖,依获奖级别和刊物级别而定,最高可以加5分。
注:上述各项可累计加分。
为保证此次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电话:89734629。若有任何异议,可通过举报电话与邮箱进行反馈。
外国语学院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