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学生党员“服务先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外国语学院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开展学生党员“服务先锋”行动计划,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以建立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党员岗位责任动态管理为手段,以发挥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坚持按需设岗、人人定岗、以岗定责;坚持与学生党员中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相结合,促进学生党员全面发展;坚持与“三个提倡”相结合,发挥党员在学生中的自我教育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注重分类、分层指导,全面、协调、可持续推进。
二、党员责任岗位设置及实施方式
1.设岗对象:全院全体学生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鼓励积极份子参加。
2.实施方式:每位学生党员必须至少承担三个以上岗位工作(学习互助岗和志愿服务岗必选),各支部在组织支部党员选择岗位时必须保证“人人定岗,岗岗有人”,形成必要的规模和声势(除限制岗位外),毕业生党员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学院特殊开设的岗位开展活动。
三、岗位设置类别
学院根据学校岗位设置要求,具体岗位如下:
1.宣传类设4个岗:十八大精神宣传岗、中国梦宣讲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岗、传统文化宣讲岗。
2.互助类设5个岗:学习互助岗、心理互助岗、科研互助岗、爱心助困岗、就业互助岗(限毕业生党员)。
3.表率类设3个岗:学习表率岗、文明表率岗、节俭表率岗。
4.志愿类设3个岗:红色“1+1岗、邻里守望岗、校内雷锋岗。
学生党员岗位职责、考核表、协议书要求见附件1
四、方法步骤
1.岗位确定。各学生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党员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就岗位设置、职责、最低要求、考核标准等向学院党委提出综合建议。
2.申报岗位。一是经过讨论和修改后,各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将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公布给支部所有学生党员;二是各学生党员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学生党支部申报合适岗位;三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向党员公布和介绍每个岗位申报党员的基本情况。
3.定人上岗。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民主推荐情况,确定上岗党员人选。人选确定后,向学院党委报送,学院党委汇总审核后将统一把本院的学生党员设岗定责情况在学院主页公布,便于学生监督。
4.考核评比。考核时间:年度考核时间在11月中旬。
服务岗位考核:主要包括岗位设置数量、学生党员在岗数量和在岗率、各岗位活动开展情况等。要求每个岗位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党员在岗,形成必要的规模和声势。考核等级:优秀、达标、不达标。评选十个优秀岗位。
学生党员考核:主要包括对岗位工作的熟悉程度、开展工作的时间和次数、工作服务对象的评价、上岗后工作开展创新的思路、内容及效果等。考核等级:优秀、称职、不称职。评选15%左右的先锋党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学生党支部要把学生党员“服务先锋”行动计划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集中时间和精力,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在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和典型,请及时报学院党委、学生工作组。
2.严格管理,认真把关。各党支部在学生党员设岗定责工作过程中,要严格做到事前认真把关、事中加强管理、事后严格考评。要通过设岗定责,不断规范大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提高大学生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3.健全制度,规范操作。要通过建立健全选岗、岗前培训指导、跟踪管理、考核评比等有利于学生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职责明确、运转高效,保障学生党员“服务先锋”行动计划顺利推进。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外国语学院分党委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