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外国语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为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和巩固我校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提高培养质量,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赵秀凤
副主任:崔亚霄 邓听
委员:徐方富、唐建南、修文乔、逯义峰、许有胜
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申诉委员会
主任:李玉财
委员:柴同文、陈冰飞、邵文丽
各专业随机抽取一名学生代表参与评选。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及保密原则。
二、指标分配方案
三个参评专业共计73人,其中外国语言文学8人、翻译47人、汉语国际教育18人,学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4人。
三、评审指标体系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科学研究、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同时兼顾在班级活动、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具体表现。
1、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石大京研》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和评选资格。
2、综合测评要求:硕士需符合当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20%。如在学生工作、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表现的研究生,综合测评排名可放宽至前50%。
3、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考虑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科研能力和成果。
4、申请人提供的科研成果应为在学期间取得,文章见刊发表且所属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5、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可靠,杜绝弄虚作假。
四、评审方式及程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采取自主申报—资格审核—委员会评选—公示确定的方式产生。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与电子版)《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提交学习成绩单,并附所有成果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时间截止至2019年10月8日10:00,申请材料交至辅导员办公室。(过期提交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3、学院将组织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会,择优选出拟获奖研究生。
4、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将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注: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所有。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