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2019年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为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原则,结合我院本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外国语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英语专业负责人、本科教学工作秘书、学生辅导员和本科生导师代表。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徐方富 邓听

成员:唐建南 赵晓囡 石虹 王霞玉 刘思航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业介绍以及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二、本科生转出

1.本条适用于本院2018级欲转入其他学院专业的学生。

2.辅导员要向学生讲解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3.对于申请转出学生,辅导员首先要与学生进行谈话,了解学生的思想,给学生介绍准备转入专业的情况,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学生自己决定是否转出和转入何种专业。

4.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仅可以在标准学制的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

5.我院本科生可以于标准学制的第二、四学期申请转专业,但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三、本科生转入

(一)接收对象

申请转入我院英语专业的学生人数不受限制。同年级申请转入学生中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20人时,可以增加学生班级的数量。

(二)时间安排

1.5月17日前,学生向外国语学院院办提交转专业申请材料。

2.5月23日前,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公示参加笔试及面试学生名单。

3.6月4日前,转专业领导小组对学生进行遴选,并安排笔试、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4.6月12日前,学院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及报名表原件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复核、公示。

(三)遴选原则

除满足学校规定的条件外,凡提出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原专业成绩排名为前(含)50%。

2.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有1门以上不及格课程或有学业警示劝告的学生,不能转入。

3.凡受到学校各类违纪处分、专业测试成绩及健康状况达不到专业学习要求者不能转入。

4.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的学生,需参加由外国语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和综合面试。按照成绩、专业的容量择优录入。

四、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

1.经批准,录取的转专业本科生所在班级由辅导员负责编排。

2.学籍变动自下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此前春季学期的课程按原专业要求学习、考试,夏季学期的课程按照新专业的要求学习、考试

3.转专业后,学生原则上按新专业的培养计划要求学习,转专业前新专业培养计划中未学习的课程由新专业确定补修方案。毕业资格按转入后取得的新专业年级培养计划审核。

4.课程替代原则

(1)学生转专业前所学的必修课程,如在转入新专业之后的学期中也开设,且学时学分高于或等于新专业该课程时,可替代新专业该门课程,但须补修由专业负责人指定所缺的新专业必修或选修课程,且学分数不低于替代课程的学分数。

(2)学生转专业前所学的必修课程,如在转入新专业之后的学期中也开设,但学时学分低于新专业该课程时,由专业负责人根据课程内容差异情况审核,给出是否可免修该课程的意见,同时指定补修课程以补齐学分。

5.大二下学期申请转入者需降级。

五、材料提交要求

1. 提交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签字、盖章)。

(2)成绩单(学生个人通过三教大厅成绩单打印系统自行打印)

(3)专业综合测评表(辅导员开具情况说明,证实学生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即可),加盖院系公章。

2. 提交时间:凡符合条件,自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51717:00前提交上述材料,过期不再接收报名。

3. 提交地点

主楼A座709

4. 如发现申请人材料有虚假成分,一律取消申请人转专业资格。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和本院有关规定进行解释和执行。

七、本办法解释权在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