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发展

外国语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为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和巩固我校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提高培养质量,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委员会组成

主任:赵秀凤 周玉成

副主任:崔亚霄 刘春阳

委员:逯义峰、修文乔、曾小燕、唐萌萌、谌丛、邵文丽、三位导师代表、三位分专业的学生代表

各专业随机抽取一名学生代表参与评选。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及保密原则。涉及回避原则的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随机抽取教师代表作为评审委员参加。

二、指标分配方案

学校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3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可参评,分类评选。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1个名额。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个名额。

三、评审指标体系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1次,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原则上参评国家奖学金一次。

本次评选原则上面向标准学制内硕士毕业班研究生(包括出国联合培养学生,不包括延期、委培学生以及助管及辅导员),且正常参加本年度综合测评。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科学研究、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同时兼顾在班级活动、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具体表现。

1、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石大京研》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和评选资格。

2、综合测评要求:硕士需符合当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20%。如在学生工作、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表现的研究生,可适当放宽综合测评要求。

3、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考虑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科研能力和成果。

4、申请人提供的科研成果应为在学期间取得,文章见刊发表且所属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5、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可靠,杜绝弄虚作假。

6、研究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其它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且未被解除;

(2)有学术不端行为;

(3)所学课程有不及格科目;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

(5)超出学校规定基本学制年限;

(6)研究生中期考核未通过;

(7)因公派出国(境)攻读学位或自费留学的研究生,出国前应办理退学手续,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流程

1.学生申请阶段

(1)学生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申请表中推荐人为研究生导师),同时提交成绩单和当前学历期间所有获奖、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虑)及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复印件,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提供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见附件3),个人事迹将用于资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

2.学院评审阶段

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单位评审细则审核研究生成绩、排名、科研成果、所获奖励、参加的社会活动等,研究生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学院评审委员会原则上采取公开答辩方式进行初步评审,择优选出拟获奖研究生。

3.学院公示阶段

初审结果在各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院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

5、研究生在国奖评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要求及模板》

注: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所有。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