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四)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案件;
(五)受理学校党组织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监察处的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学校各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的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推动学校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滋生;
(三)对涉及学校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重点领域开展廉政监察;
(四)受理对学校各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方面的信访举报,调查处理有关案件。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一)向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落实有关决策部署;
(二)拟定巡察工作规划、计划、方案以及制度文件;
(三)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巡察组进行培训,做好服务保障;
(四)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下达并督促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五)办理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