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严格执行
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为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地杜绝“四风”,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以及开学前后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现就有关规定和要求强调如下:
一、进一步严明纪律,紧盯纠正“四风”重要时间节点。根据中央和教育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要紧盯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组织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私设“小金库”及违反规定滥发钱物,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各种形式的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简称“六条禁令”),加强开学期间的纪律检查力度,引导和监督全体教职员工自觉拒收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在新学期开始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纠正“四风”长效机制。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要在关键节点及时提醒,使每一位同志形成坚决抵制“四风”的普遍认同和自觉行动。要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要严格执行学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家人和周围工作人员,促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三、大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在职责范围内认真落实本通知的规定。校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要严肃查处,一经查实,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坚持“一案双查”,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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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