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大京党纪〔2013〕7号
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
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单位:
为继续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按照中央纪委、北京市纪委有关通知的要求,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现象普遍、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等问题,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纪委、监察审计处要加强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节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校风学风教风,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佳节。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3年12月4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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