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
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属各部门、单位:
经学校2014年第10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4年5月12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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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
根据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2014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驻教纪函〔2014〕27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2014年北京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京教工〔2014〕1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如下分工安排。
一、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机制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校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好五方面的主体责任: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组织、宣传、统战,教学、科研、财务和其他党政管理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学校党委要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倒查追究机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二级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要求推进纪律检查机制创新。学校纪委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的中心任务。坚持监察处长列席校长办公会制度,强化各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师生监督。
牵头单位: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协办单位:校属各部门、单位
主管领导:蒋庆哲、张来斌
协助领导:刚文哲、雷玉江、吴小林、陈大恩、徐春明、庞雄奇、张士诚、鲍志东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
3.严明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切实加强课堂、报告会、讲座、论坛和校园网等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校团委、人文学院
主管领导:刚文哲
协助领导:雷玉江
4.坚决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固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学校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等规定的贯彻落实,制定并执行学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细则》,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因公出访违规处理办法》。执行教育部直属高校反对“四风”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以各种名义滥发钱物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券的问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问题。严格监督执纪和惩戒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主管领导:蒋庆哲、张来斌
协助领导:张士诚、刚文哲
5.坚决从严管理干部。完善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工作制度,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调查反馈制度。根据上级部署,按照一定比例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兼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 委
主管领导:蒋庆哲
协助领导:刚文哲
三、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6.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教育部、北京市相关实施细则的要求,研究制定我校的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主体、抓好任务分解,保证各项任务落实。
牵头单位: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主管领导:蒋庆哲、张来斌
协助领导:刚文哲
7.完善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以大学章程建立为契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理顺学校党委、行政、学术委员会之间的关系。通过优化权力配置,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大学章程廉洁性评估工作,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
牵头单位:规划处
主管领导:蒋庆哲、张来斌
协助领导:吴小林
8.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在招生录取、干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采购招标与资产管理、基建修缮等重点领域完善项目化管理模式,将监察重点和责任具体化、明确化。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及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监督质量,保证监督实效。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审计处
主管领导:刚文哲
9.加强招生工作管理。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公开”、“六不准”和“十严禁”等。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各类招生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督,完善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责任制,严肃招生录取秩序,严惩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
协办单位:各学院(研究院)及体育教学部
主管领导:张士诚、吴小林
10.加强财务和收费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推进财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学校财务报销等财务制度,提高经费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认真贯彻教育部、财政部科研经费管理有关制度,加强科研经费预算决算管理,健全科研经费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坚持教育收费报批和公示制度,杜绝各种违规高收费、乱收费行为。
牵头单位:财务处
主管领导:陈大恩
11.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认真贯彻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认真落实“学校、学院(研究院)、项目负责人”三级科研管理体系,实行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严格外协项目的审核把关,加强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科学技术处
主管领导:徐春明
12.强化采购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仪器设备、教学器材、药品、教材图书和后勤大宗物资采购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水平,实行阳光采购,做到招标信息公开、结果公开。
牵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图书馆
主管领导:徐春明、鲍志东、陈大恩、庞雄奇
13. 强化基建(修缮)工作管理。巩固工程建设(修缮)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招标投标、投资控制、洽商变更和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水平,推进工程建设(修缮)项目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基建处、后勤管理处
主管领导:张士诚、鲍志东
14.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理顺学校资产管理关系,防止侵吞国有资产、谋取私利。认真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做好风险防控和跟踪管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牵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办企业总公司
主管领导:徐春明
15.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全面推进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研经费支出审计,推动审计整改,促进规范管理、厉行节约和提高效益,防范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在学校管理中的建设性和防护性作用。
牵头单位:监察审计处
协办单位:财务处
主管领导:张来斌
协助领导:陈大恩
16.大力推进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公开学校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领域权力清单(权力明晰表)和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干部任用、职称评聘、领导干部兼职兼薪、出国(出境)、财务、招生、就业、评优评先、基建(修缮)、招投标等重要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主管领导:张士诚
17.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加强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深化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大学生廉政从政、廉洁从业教育。充分发挥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在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
主管领导:刚文哲
协助领导:雷玉江
1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行教育、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深化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弘扬良好师风。加强对学科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的教育管理,完善各类评审、评估、评选、评奖活动的监督机制,严厉打击学术造假,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人事处
协办单位:科学技术处
主管领导:张来斌
协助领导:徐春明
四、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切实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19.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定学校纪检监察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实施细则,完善工作程序。通过电子邮箱、举报信箱等渠道及时受理并核查涉及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制度。
20.突出办案重点,认真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规范案件查办流程,积极接受各方监督,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办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录取学生、选拔任用干部、职称评定、使用科研经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后勤、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审计处
主管领导:刚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