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在主管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校园规划、校园建设和教育部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管理。基建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主要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基建程序。
2.负责组织基本建设规划、校园基础能力建设规划、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与执行。
3.负责基建项目的论证、立项等前期相关手续办理;基建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档案管理;协助基建项目的招标、合同管理。
4.负责教育部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的申报评审、过程管理等工作。
5.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