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基建处于主楼A1118会议室组织召开2017年教育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积极推进2017年度教育部中央高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执行工作。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国资处、基建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基建处处长徐樟有主持,副校级干部鲍志东出席会议。
会上,专项管理工作小组成员认真听取了2017年专项项目执行情况和部分负责人对项目拟调整内容的说明,并对项目调整内容做了深入分析,经讨论决定:同意部分项目执行时微调;涉及设备放置场地、水电增容等问题分别与国资处、后勤处协商解决,以保证专项的实施进度。
最后,工作小组强调:所有专项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有关实验室改造类项目涉及增加用电量的要计算所在楼宇的电容量,并请后勤管理处的专业人员审核。严格执行教育部评审专家组的决定,核减掉的内容不许纳入预算来执行。同时要求专项执行的严肃性,务必严格按照申报书的建设内容和预算经费开展工作,防止任务随意改变、自行决定资金用途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