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4日下午, 2017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管理工作小组第三次会议在A1323会议室召开。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国资处、基建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基建处负责人主持,副校长鲍志东出席会议。
工作小组认真听取了我校2017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执行情况及2016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完善情况的汇报;审议了专项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建设内容的建议方案。会上,工作小组就如何加快执行进度和经费执行率、提高项目负责人积极性和强化院系领导作用、各部门更好地协同配合等问题提出了诸多建议。
鲍志东指出,我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管理工作越来越细化,执行情况总体还好,但月度经费执行率低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问题,其中有政策性客观因素,但更重要的是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心不够。今后,专项管理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从管理的角度提高负责人的积极性;招投标、审计等工作安排要为专项执行保驾护航;再次强调项目申报时从严审定,加强论证并要求各单位领导、主管院长认真负责;还要求项目执行到年中时要有预警机制,加强专项执行过程的推动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