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6年通过教育部评审的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及2016年实施项目收尾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建〔2016〕3号】文件,2016年10月24日基建处组织召开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改善办学条件专项管理工作小组会,会上就有关专项的执行情况、监督、招投标、经费使用、跨年度验收、结余资金管理、尾款支付等问题进行了交流,经讨论决定各相关部门应开展如下工作:
1.启动2016年通过教育部评审的拟在2017年实施的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附件1),积极开展调研、方案论证、询价、标书准备等准备工作,一旦项目获批,可立即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2.承担2016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附件2)及校内预算项目(附件3)的部门积极做好收尾工作,尽快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报账、审计及项目归档等工作。
3.附件4为归档目录。附件5为归档目录中第1项招标过程资料的封皮及目录,请各承担部门按目录中的内容准备归档材料并将其装订成册。将归档材料整理装盒提交至校档案馆,以便后期资料查阅。
基建处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