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领导参考》刊发我校《信息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07-12-10 | 来源:校办 | 浏览量:
《高教领导参考》2007年第21期刊发校办秘书科提供的材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信息工作实施细则》,全文如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信息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在科学决策、协调和指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工委有关信息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全面反映学校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路线、政策情况;学校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取得的重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做出的重要决策;校内各单位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的新进展以及改革与发展中的新举措、新情况、新问题;广大师生员工对国内、国际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思想动态和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的问题;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和需要引起重视的其他问题。
第三条 我校信息工作受学校党委直接领导,并成立学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党委办公室的学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各院(系)、部、处(室)、中心(馆)、校属总公司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组成。信息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工作办公室。
第四条 信息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订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信息的收集、登记、筛选、加工、传递和反馈等日常工作;
(3)做好重要信息报送工作;
(4)及时了解分析上级领导部门对信息的需求动向,组织开展信息工作经验交流,了解和指导各单位信息工作;
(5)组织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对信息工作进行考评;
(7)向学校主管领导或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汇报全校的信息工作。
第五条 学校信息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作简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信息摘要》、《中国石油大学(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