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简报报道中国石油大学与新疆克拉玛依市共建工程师学院
发布时间:2010-12-21 | 来源:教育部官网 | 浏览量:
为了进一步探索和建立“政产学研”合作培养优秀石油人才的新机制和新模式,更好地服务新疆经济跨越式发展,中国石油大学与克拉玛依签署协议共建工程师学院。这一举措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2010年第238期《教育部简报》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与新疆克拉玛依市共建工程师学院”为题做了详细报道。全文如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与新疆克拉玛依市共建工程师学院
教育部简报〔2010〕第238期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科教援疆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积极探索建立“政产学研”合作培养优秀石油人才的新机制,更好地服务新疆特别是克拉玛依市建设世界石油城的宏伟目标,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与克拉玛依市扩大合作范围,在克拉玛依市合作建立中国石油大学工程师学院(以下简称“工程师学院”),努力为高等工程教育改革特别是“政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提供示范。
一、发挥学校自身优势,积极主动为新疆和企业行业服务。学校发挥石油石化学科优势,契合新疆跨越式发展战略以及克拉玛依建设世界石油城的战略目标,适应新疆石油企业对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的迫切需要,与克拉玛依市共建了工程师学院。工程师学院坚持以高层次工程教育为特色,立足新疆、面向西部、辐射中西亚,主要开展卓越工程师培养、第二学位教育、专业硕士教育、继续教育以及留学生教育,与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人员,开展面向与区域社会经济密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一是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所需人才。积极面向当地政府和企业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培养方案,董事单位也具有优先选拔工程师学院毕业生的权利,以及优先取得定向委托培养、第二学位招生指标的权利。工程师学院还将大力开展企业员工培训,提升企业人力资源水平。二是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工程师学院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以及学校教师都将承担当地政府和企业的科研课题,成为当地科研队伍的重要补充。三是推动当地教育水平提高。学校将利用50多年的办学经验,为当地政府开办学历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并在招收新疆籍学生时给予招生指标倾斜。四是为新疆成为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创造条件。中亚、西亚国家和地区具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工程师学院将利用区位优势,加强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交流,如开展留学生教育、进行油气领域的合作等。
二、以加强工程实践教育为核心,探索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新模式。首先,工程师学院将利用当地企业的优质教育资源,建立专门的工程教育实践实习基地,包括生产现场实习基地、项目研究实习基地、仿真工程教育基地等,极大改善目前学校工程实践教学条件,特别是为参加卓越工程师计划的本科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工程实践环节提供坚实保障。其次,工程师学院的本科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都实行双导师制,本科生按班组配备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和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学校),每位专业学位研究生都配备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以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第三,工程教育基地不仅有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还有中职、高职以及留学生等,而且有政府、企业和高校的共同参与,可以发挥各自优势,探索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学士、硕士、博士层次教育统筹安排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第四,工程师学院还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探索第二学位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的新形式。
三、实行董事会制度,积极探索“政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工程师学院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办、企业参与的原则,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会成员由市政府、中国石油大学以及新疆油田公司、西部钻探公司、西部管道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等部分驻疆企业的领导担任。董事会是工程师学院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定期(每年)召开董事大会,研讨解决办学中的各种重大问题,包括学院的整体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规格、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学院管理等事宜。工程师学院院长由董事会任命,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克拉玛依市政府负责工程师学院用地以及设施建设,包括基本教学设施、实训基地、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硬件建设。学院日常运行经费和教学实践经费由董事会负责筹措。教师队伍由市政府及当地企业和中国石油大学共同选派,除了中国石油大学选派部分教师和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人员作为学院的师资力量外,企业中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将被聘作兼职教师,承担讲授实践课程、指导本科生和研究生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