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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偷盗窃财物屡得手 师生防盗意识须提高
发布时间:2014-06-09 | 来源:保卫处 | 浏览量:
6月3日至5日,保卫处先后接到四名学生报案,均称自己的贵重物品被盗。被盗物品分别是放在校内男浴室更衣柜的苹果手机和笔记本电脑,放在游泳馆更衣柜的苹果手机和700元现金以及学生活动中心自习课桌上的两部高档手机。鉴于案情比较重大,保卫处接报案后,迅速组织查阅监控录像。通过对作案时间和作案手法的比对分析,初步认定四起案件为同一人所为,同时在监控录像中锁定了该犯罪嫌疑人,并制定了周密的盯防和抓捕方案。6日下午,当犯罪嫌疑人再次进入石大伺机作案时,盯防的保卫干部一眼将其认出,并在学生活动中心门口将其抓获,随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7日上午,在保卫处协助下,警方又顺藤摸瓜将该嫌疑人负责销赃的同伙抓获。
经查,该犯罪嫌疑人系男性,27岁,吉林人,无业游民,来京月余,两天内在石大盗得手机4部、笔记本电脑1台,现金700元,涉案金额近3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保卫处特别提醒广大师生:
1.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自身携带物品特别是贵重财物的管理。
2.在教室、公共场所上自习时,要时刻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做到贵重物品不离身。
3.出入浴室、游泳馆等场所,尽量不要携带贵重物品,若携带最好选择有锁的衣柜进行存放。
4.发现形迹可疑人员或财物被盗请立即到保卫处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