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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获得2014年中央高校绩效奖励

近日,教育部下达2014年中央高校绩效拨款预算,通过对中央所属各高校2014年的科技创新卓越情况、资助管理工作情况、综合财务能力建设情况三个方面的综合考核,对部分考核优异的学校进行奖励。中国石油大学获得综合财务能力建设绩效奖励500万元。根据教育部规定,本次绩效奖励为授权支付,可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教学、科研等公共支出。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精神,中央高校绩效奖励机制在2008年建立,旨在通过绩效拨款引导中央高校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创新发展,提升综合管理水平。石大因注重财务管理,在财务管理体系建设、预决算管理、财务风险防控等方面完成较好而获得2014年奖励,这也是石大自2011年来第三次获奖,是学校科学决策及校内各单位积极配合的体现,同时也是对石大财务管理工作取得成绩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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