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化学与化工、油气勘探与开发两个实验教学中心通过北京市教委验收
发布时间:2015-09-15 | 来源:教务处 | 作者:任洁梅 | 浏览量:
近日,北京市教委公布了《2014年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结果》(京教函〔2015〕407号),石大化学与化工、油气勘探与开发两个实验教学中心作为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通过市教委验收。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开展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4〕484号),市教委于2014下半年组织对93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了验收工作。石大两个实验教学中心通过中心自评、学校验收、专家审核、市教委审定等环节通过验收,被市教委继续授予“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
2014年10月,石大在接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后,立即启动了两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验收工作。11月17日两个实验教学中心向教务处提交了验收自评报告和发展规划初稿,学校组织校内专家对两个中心的建设工作进行了预验收。2014年11月18日,按照北京市教委通知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中心进行了验收工作。学校分别从教学管理和专业的角度组织校内外专家对中心进行了验收工作。
专家组依据示范中心立项申报书、验收自评报告、发展规划等材料和实地考察情况,按照验收指标评分表进行打分,经过专家组的讨论、评议、打分,一致认为石大参加验收的两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实验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特色明显,中心建设成果与成效达到了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标准,同意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勘探与开发实验教学中心和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通过验收,并将验收结论提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此次接受北京市教委实验教学中心验收是石大2013年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和流体力学实验教学中心通过北京市教委验收后的再次验收,至此,石大四个北京市实验教学中心全部通过北京市验收。今后学校将会继续支持各实验中心的建设发展,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实验教学水平,培养出更多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