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情况,制定此细则,本细则适用学院接收201
7
年推荐免试攻读
学术型
硕士学位的所有专业的硕士考生。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和
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
组长:
方凤玲
成员:
赵庆海 董贵成 庞昌伟 李卫红 丁英宏
资格审查小组
:
组长:
施艳君
成员:
张旭亮
二
、复试人员的培训
1、参加培训人员:
所有参加免试研究生面试的导师、复试秘书和相关人员。
2、培训内容:
研究生招收政策、业务流程、复试纪律等,主要讲解复试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评判标准,确定复试内容、程序和考生出场顺序、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三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1.基本要求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学术作风,具备良好的科学道德。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和学习任务。
2.学术型研究生要求:
掌握所学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潜力,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本学科领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索。具有较强的外语读写听说能力,能熟练地阅读、理解和翻译外文文献
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体
申请条件
为:
1)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可以优先录取。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学术型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
、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对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有参考价值的申请人自述(另附页,重点介绍你的学术背景、获奖和发表文章、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2.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如果有);
4.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由教务部门书面证明(如果有);
5.其它获奖或资格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果有)。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
五、
复试比例
复试比例原则上应
为接收推免生人数
的
120%
。
六
、复试组织:
按招生专业分为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三个小组
进行复试,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七
、复试程序、
形式、
时间、地点
1
.
复试程序
:
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复试、提交复试材料等。
2
.
复试
形式:现场面试和视频面试(要求全程录像录音)。
3.
复试时间:10月13日下午3:00点。
4.复试地点:院会议室A1018。
八
、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分为专业知识面试和英语水平测试二部分:
1.专业知识面试(100分)
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灵活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英语水平测试(100分)
主要考察学生的发音、听力、表达、专业词汇和翻译能力。
九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资格审查小组参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情况表现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
、录取原则、复试成绩计算及使用原则
1.专业知识面试和英语水平测试二部分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面试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70%
+英语水平测试成绩×
30%。
3.获得推免录取的学生将获得
一年级
一等
奖学金
(9600元/年)
。
十一
、
审核录取工作
每个复试小组面试情况必须经过组长审定,经学院
推免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
后
,
三个工作日内,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主页上公示面试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之后上报研究生院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并经过
校
研究生
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
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主页上
公
示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未公
示
前,任何个人都不能告诉学生复试情况,教师个人的说法均为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
十二
、其它
1.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接待电话:
80116374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
4941
监督举报电话:89733050
3
.本细则与上级有关规定矛盾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4
.其他未尽事项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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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年9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