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文件精神,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做好推荐2020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推荐2020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工作组织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及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办法。确定符合推免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推免工作会,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学院成立推免申诉小组,接受学生对于推荐工作的申诉。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四)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前三年必修课程成绩总优良率达到50%;前三年专业年级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50%。
三、推荐办法
(一)学生申请
学生须填写推免申请表,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并获得我校2名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
(二)推荐专业
所有学生按照在读专业推荐 ,推荐的研究生录取专业由接收学校确定。
(三)推免类别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普通推免生、本研一体化“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专项、研究生支教团、创新创业人才专项和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
(四)排名办法
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进行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 100 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 70%(满分 70 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占比10%(满分 10 分),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占比20%(满分 20 分)。前三年课程截止到 2023 年夏季短学期,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具有推免资格学生的专业排名。
其中“前三年必修课”依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并包括必修实践环节;转专业学生在转入专业之前的课程,按照原专业课程属性认定。必修课成绩或必修实践环节按照“通过”“不通过”记录的,成绩不计入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及优良率的计算。“综合测评成绩”作归一化处理:个人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简称“个人得分”)折合为百分制后的分数为最终参加专业排名得分:如本专业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不超过300分,则所有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个人得分÷3;如本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超过(简称“本专业最高分”)300分,则该项成绩计算公式为:个人得分÷本专业最高分×100。
通过以上方式计算得出的综合成绩按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进行综合排名,根据排名顺序确定推免名单。排名原则为:综合成绩排名高者排名靠前;如综合成绩相同,则必修课优良率高者排名靠前;如必修课优良率也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如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相同,则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高者靠前。
(五)公示办法
校内公示的人数为各学院分配的推免生候选人数和每个专业推荐的候补人选(满足推免基本条件并提交申请的学生),公示信息包括: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拟推免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六)拟推免生递补办法
公示期间,当拟推荐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或被取消推免资格时,推免名单按照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的顺序为:本专业候补人选、其他学院候补人选。
(七)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2.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者。
3.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其他违背推荐条件者。
四、时间安排
(一)9月21日-9月22日,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后予以公示执行。
(二)9月22日-9月23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和相关部门提交推免申请表和证明材料。
(二)9月23日-9月24日,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条件并申请推免的学生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以及专业排名。
(三)9 月 24日-9月26日,学院和相关部门审议、确定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同时将拟推免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和学生电子成绩单报教务处。
五、其他
1.本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生效,并报教务处备案。
2.本细则未尽事宜或相关安排可根据上级政策和要求予以细化或微调。
3.本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9月21日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张明明
副组长:刘韵秋 吴建伟 庞昌伟
成 员:李卫红 杨关玲子 刘乾 刘彤彤 国若家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申诉小组名单
组 长:刘韵秋
副组长:吴建伟
成 员: 张冠军 陈莹 刘彤彤 刘托托 向晶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级本科生
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认定办法
1、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级本科生学术专长审核认定小组
组长:吴建伟
成员:庞昌伟 李卫红 曹培强 赵亮 杨关玲子 余燕飞
秘书:国若家
2、针对所提交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材料进行审核和认定。
(1)科研成果: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2)竞赛获奖:
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国家级竞赛三等奖以上
一等奖:4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2分
(3)科研成果或竞赛获奖只取最高级别,而且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每一类型单独计算,且不能突破该项的上限分值。
3、综合评价计算办法:
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满分20分,包括:
(1)入伍服兵役 满分4分
(2)参加志愿活动 满分4分
120及以上志愿时长 计4分
低于120志愿时长计算方式 :个人志愿时长÷120×4
(3)国际组织实习 满分4分
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每一类型单独计算,且不能突破该项的上限分值。
(4)科研成果 满分4分(学术专长审核小组认定)
(5)竞赛获奖 满分4分(学术专长审核小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