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办法》(中石大京党〔2006〕29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任用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要求,根据中石大京党〔2008〕31号文件精神,结合人文社科部实际情况,经部党政联系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人文社科部科级干部聘任领导小组:
组长:肖中琼
成员:胡新华 李卫红 丁英宏
二、任职条件:
应聘者除满足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政治思想、学历年龄、任职年限等硬性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熟悉教学管理和院系(部)日常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
2、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师生服务,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聘任程序:
1、11月29日前进行自荐、民主推荐、述职测评与组织考察;
2、12月4日部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后上报学校公示;
3、12月17日前组织谈话、聘任上岗。
四、其他事项:
1、整个聘任工作在校科级干部换届聘任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
2、参加述职测评人员为部党政领导、工会主席、教研室主任和教工党支部书记。
3、述职测评分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弃权四个档次,民主测评总分=[(胜任票数×1.0+基本胜任票数×0.8+不胜任票数×0.6+弃权票数×0.4)/有效票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