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评优办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奖学金管理及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开展2020-2021学年度团委各项先进个人及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学生手册、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和校团委下发指标,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指标分配
优秀学生干部:1-3人
优秀团员:5-6人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1人
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1人
“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或“创新创业先进个人”:见具体评选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见具体评选办法
文体活动先进个人:见具体评选办法
优秀青年志愿者:一等奖:0-2人;二等奖:0-4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应在机关、院(系、部)担任助管工作;或担任院(系、部)团总支和班级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委会委员;或在校、院(系、部)学生会和研究生会担任委员工作;或在已注册的校级各社团担任正副职负责人,学年内担任以上工作满1学年,工作成绩显著,积极热情做好自己所承担的社会工作,不怕困难,不计较个人得失,赢得同学尊重。对获得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学生同时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团委评定优干指标,不能与学工处下发到班级的优干指标名额兼得,否则浪费指标,不予补报。
(二)优秀团员
仅限大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综合测评专业前30%,
体能测试及格,未受过纪律处分,
积极参加团的各种活动,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关心帮助周围的团员青年。上一年度年终团员评议需为“优”,
志愿北京中登记志愿时长20小时以上,
学生党员可以获得此荣誉称号。
(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及优秀指导教师
以校团委社会实践结题评优结果为准
(四)“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或“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获奖资格为在各类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公开发表科技学术论文、发明创造、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的本科生。“创新创业先进个人”获奖资格为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取得显著成绩的研究生。
本年度赛事为学工考核竞赛库所列赛事(详见附件2),在竞赛库范围内的获奖学生可获得相应荣誉称号,其中 A 类和 B 类赛事获奖学生同时发放单项奖学金。
二者申报时段自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申报方式通过线上系统完成。
竞赛分学院集中申报和个人补充申报两个环节,附件2标黄为学院主责赛事,由各学院统一上报获奖信息,无需学生个人单独申报。其余赛事由获奖项目的学生团队负责人申报,请勿重复申报,请相关学生负责人于11月16日至11月26日期间填报,校团委在11月27日至12月3日期间完成审核。本科生论文和专利申报此前已录入在第二课堂系统中,本次不再收集。
(五)大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
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由主办赛事学院负责申报,挑战杯赛事及互联网+赛事获奖的指导教师由团委、就业申报。赛事范围以附件2学科竞赛库所列赛事为申报范围,学生获奖申报经认定后,指导老师获得大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其中 A 类和 B 类赛事同时发放奖金奖励。
(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参加市级以上文艺或体育比赛,成绩优秀,为学校争得荣誉或为学校文体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文艺需获一、二、三等奖;体育需获前八名,体育特长生不参加此项评选)文艺活动由校团委艺术团指导老师负责申报,无需学生个人申报。体育赛事获奖由文体学院负责申报,无需学生个人申报。
(七)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年级以上在校生;
已注册且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大于24小时(以“志愿北京”系统录入为准);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在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等志愿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表彰。
三、材料上报
拟申报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同学填写附件1,于2021年11月7日下午18:00点前,将申请表发送至feifei77aa@126.com。申报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的同学于11月16日至11月26日期间完成线上填报,具体操作流程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