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致词精神和团十九大部署,着力加强对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政治引领,动员引领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挺膺担当,准确把握新时代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实践育人、培养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弘扬志愿精神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将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按照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6届(2024-2025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的要求、学校定点帮扶南华县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学校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方案学校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云南省南华县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的基础教育教学志愿服务工作。
一、招募名额
根据教育部专项下拨的研究生支教团招募指标和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将招募3名具有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组建第26届研究生支教团。
二、申请条件
申请的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家国情怀。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业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推免生推荐基本条件。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3.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具有奉献精神和协作意识,热爱并愿意从事偏远地区基础志愿服务工作,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须为志愿北京网站的注册志愿者。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深入开展工作调查研究,能够胜任基层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5.担任过学校或学院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并获得校级以上荣誉者,以及在重大志愿服务活动或其他相关活动中对学校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证资格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
三、选拔程序
为打造一支高水平研究生支教团队伍,保证教育扶贫质量,学校研究生支教团的选拔优先于学校兼职辅导员和行政助理等其他类型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择优选拔。
(一)公开推荐阶段
2023年9月4日,发布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通知。9月5日召开支教团宣讲会,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将申请材料交至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审核。各院审核通过后于9月6日上午下班前推荐至校团委,校团委协同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将初审同意推荐的候选人的报名表(见附件1)及各类证明材料(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志愿服务时长等资料)电子版及汇总表(见附件2)打包发送至邮箱cupipc@126.com,邮箱主题为支教团-学院。
(二)选拔考核阶段
2023年9月7日上午,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候选人进行支教团专项选拔考核,主要考核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和支教业务能力。按照支教团专项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队,确定研究生支教团候选人名单。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小组将统一组织候选人体检。研究生支教团候选人,还须通过学院(研究院)组织的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考核方可获得拟录取资格。
(三)公示阶段
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研究生支教团候选人,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全校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获得研究生支教团资格。如同时报名其他类别推免生,优先录取研究生支教团。
(四)接收阶段
1.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一经考核并被录用后,须在学校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与学校签订支教志愿服务协议书,并按照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程序完成相关工作。
2.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全员纳入本校“青马工程”进行统一培养,通过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在岗分散培训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将理论学习、红色教育、实践锻炼、交流研讨四方面专项培养内容与志愿者日常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培训台账,围绕提升理论素养、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增强教学技能、熟悉管理规定、了解服务地风土人情、规范使用微博微信、掌握基本生活技能、掌握应急救护基本技能等8个方面内容,开展长周期、可考核的岗前培训。其中,理论学习100学时,红色教育8学时,实践锻炼每季度1次。
3.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必须全员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无论该项工作进行到何种程序,都将取消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免试生资格:
(1)推荐、考核等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
(2)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取得研究生支教团资格后受到学校警告(含)以上纪律处分;
(4)体检不合格;
(5)申请出国者或与用人单位签约;
(6)未规范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
四、管理与保障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学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研究院)按照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一年期间,支教团志愿者原则上不得从事支教岗位以外的工作,完成支教工作返校后方可进行课程学习。
(二)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三)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由地方财政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每名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确保在服务省集中培训前三天生效。服务地协调服务单位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和餐饮便利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学校对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学生每月发放一定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我校助管工资扣除团中央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后的差额。志愿服务一年期间,学校报销2次往返学校到支教地的交通费。
(五)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确定后,校团委指导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团支部,加强团支部建设。围绕提升理论素养、增强教学技能、熟悉管理规定、了解服务地风土人情等内容,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要提交培训记录和心得。学校组织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参加教学见习,组织支持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六)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人事关系(档案)保留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地。期间认真履行当地教育部门分配的支教任务,严格遵守学校志愿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服务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如需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周(含)以内且不离开支教地的,须经支教单位同意,并报学校团委备案;请假超过一周或请假离开支教地的,需经学校和服务单位批准。
(七)志愿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提前终止支教工作,确因生病不能或由学校确认不适合继续担任支教工作的,经学校医院确诊和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不再担任支教服务工作,相关生活补贴停止发放。
(八)志愿者服务期满,要接受校团委和服务单位的联合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学校给予考核鉴定意见并放入档案。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五、相关咨询
联系人:贾庆超
联系电话:89731205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2: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