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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十三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校内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树立和宣传当代青年先进典型,在广大青年中传播正能量,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全市广大青年弘扬五四精神、建功新时代,积极投身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在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进程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近期开展第三十三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名额:30名,其中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获奖总数的20%。

2.评选范围: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9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出生),工作生活在北京的青年。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4.重点评选以下四个方面的优秀青年:

(1)爱岗奉献,扎根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创新进取,在本领域积极创新创业创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引领风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

(4)服务北京,在重大工作项目和重大政治任务中作出重要贡献,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选程序

(一)征选报名(2月下旬至3月上旬)

通过以下四种渠道进行人选推荐。

1.基层提名:各区、局级单位团委在征得本级党组织同意后,提名推荐参评人选。

2.组织征选:评选表彰委员会根据行业归口,面向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征选参评人选。

3.媒体推荐:面向在京主要新闻媒体征选参评人选,重点征集媒体挖掘、宣传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发挥正面导向示范作用的优秀青年。

4.个人自荐:通过北京青年报、团市委网站等媒体和网站发布评选公告,面向社会征集参选人。自荐人在征得单位所属局级单位团委或居住地所属区团委同意后,可自荐报名。

各区、局级单位团委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拟推荐对象要在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

如果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企业负责人的,要征求工商、审计、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

(二)资格审核(3月上中旬)

1.团市委各相关战线部门负责初核并汇总本系统推荐人选材料。

2.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团市委组织部)负责初核并汇总其他征选人选材料;负责材料复核并提出符合条件人选,汇总名单报初评委员会。

(三)初评(3月下旬)

在评选表彰委员会领导下,组建初评委员会,对候选名单进行初评初审,确定60名候选人进入复评。

初评委员会由团市委书记会成员、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处室、团市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分专委员会委员代表组成。

(四)网络评选及事迹展示(4月上中旬)

依托团市委“青春北京”微信公众号,面向广大公众对60名候选人开展网络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复评的重要参考。

(五)复评(4月中旬)

召开现场评审会,组建复评委员会,对60名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确定拟表彰人选名单。

复评委员会评委从“评委库”中随机产生,由评选表彰委员会成员、各领域各行业主管单位代表、团市委委员代表、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代表、新闻媒体代表、专家学者代表、全市各领域青年代表组成。

(六)公示(4月下旬)

“北京青年五四奖章”拟表彰人选名单在团市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表彰(5月上旬)

公示无异议后,团市委、市人力社保局会签表彰决定,对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八)宣传宣讲

深化“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的品牌效应,开展一系列宣传宣讲活动,切实发挥“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委员会”),成员由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评选表彰组织协调工作。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部,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

五、校内申报相关工作要求

1.各团委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注重挖掘积极投身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中涌现出的青年典型,彰显评选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导向性。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一线和新兴领域。

2.请申报者于2月27日(周三)12:00前按照第三十三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2)所列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校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人:王茹  

联系电话:010-89739101

电子邮箱:cuptuanwei@163.com

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学生活动中心307

 

附件:

1.第三十三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要求

2.《第三十三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

3.《第三十三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推荐评选表》

4.《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

5.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9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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