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日常组织管理,经2019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挂靠党委宣传部。
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职责为: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实施学校语言文字规章制度,协助制定语言文字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落实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工作举措;开展相关教育活动,做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使普通话成为学校教学、工作用语,推进文字使用规范化;协助组织实施语言文字应用的培训、评估、考核工作,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推进、落实、总结工作等。
联系人:丁远朋
联系电话:010-89733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