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机制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经2019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成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
主任:韩尚峰
委员: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后勤管理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图书馆、档案馆、期刊社、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负责人
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公机构。
二、工作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加强学校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指导制定、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将语言文字工作要求融入学校内涵建设和育人目标;提升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加强校园语言文化建设,提升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增强文化自信;审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部署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举措,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推进、督导、检查、总结,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开展相关的教育推广、科学研究和活动组织,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