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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
得分

验收
得分

备注

1
制度
建设

(20分)

1-1

工作机构

(5分)

有专设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5分);合署办公,兼职人员(3分)。

 

 

 

1-2

长效机制

(6分)

语言文字工作有专项计划、有过程、有总结(1分)。学校领导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0.5分)。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0.5分);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1.5分);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1.5分)。建立奖惩机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1分)。

 

 

 

1-3

校园环境

(5分)

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1分)。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1分)。校内公文、各式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2分)。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有语言文字工作网站(1分)。

 

 

 

1-4

经费保障

(4分)

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3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1分)。

 

 

 

2
能力
建设

(30分)

2-1

规范意识

(5分)

教师自觉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2分)。学生有自觉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意识;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3分)。

 

 

 

2-2

教师能力

(7分)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2分)。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2分)。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表率(1分)。教师普通话水平、汉字应用水平达标(2分)。

 

 

 

2-3

学生能力

(18分)

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并有相应的落实措施(3分)。学生重视口语交际能力培养和训练,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3分)。师范类或语言类相关专业毕业生,普通话水平达到从业要求的等级的比例为100%、90%、80%(分别得分为8、6、4分;达标率低于80%的,0分)。学校积极为学生提供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服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学生达到80%以上(4分,未达到50%的,此项为0分)。

 

 

 

3
教育
教学

(20分)

3-1

教学活动

(10分)

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3分)。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论文指导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用语、用字规范(4分)。重视语言文字类课程建设,师范类专业应把教师语言类课程作为必修课设置,逐步提高学生语言文化素养(3分)。

 

 

 

3-2

文化传承

(10分)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有中华经典诵读、书写等学生社团,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演讲等活动研究(6分);学生对中华优秀文化有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4分)。

 

 

 

4
宣传
普及

(15分)

4-1

法制宣传

(5分)

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3分)。教职工熟悉掌握、学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2分)。

 

 

 

4-2

推广普及

(10分)

组织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3分)。承担语言文字、中华经典诵读等培训任务,发挥高校辐射作用,引领区域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3分)。师生参加社会活动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2分)。为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服务(2分)。

 

 

 

5
科学
发展

(15分)

5-1

科学研究

(8分)

结合学科优势,开展语言文字本体、应用和信息化等方面研究,有科研成果(2分)。研究建立本校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体系,研发中华经典诵、写、讲教材(2分)。承担语言文字类科研项目,取得相应成果(2分)。承担语言文字类培训项目,开展培训课程体系建设研究(2分)。

 

 

 

5-2

创新实践

(7分)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本校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2分)。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2分)。以各种形式积极主动向社会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尤其是中华优秀语言文化(3分)。

 

 

 

说明:1.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及以上为良好,95分及以上为优秀;2.指标1-3中,如果学校名牌、公章等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3.各学校可自行评定特色项目为加分项,总分不超过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