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激励学生刻苦学习、自强不息,在校园内树立一批品学兼优、励志成才的学生先进典型,营造不畏困苦、在逆境中奋发向上的校园氛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举办第十七届“十佳十强·自立自强”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023年11月仍在校学习)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遵守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家庭经济困难,在经济上积极追求自立,面对挫折和磨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能克服自身及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较强榜样示范作用;
4.学习成绩优异,近两年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前40%,必修课无不及格,优良率≥80%,体能测试成绩≥60分;
5.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班级志愿服务活动、社区报到、社会实践、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
6.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阶段:
1.5月5日下班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2.5月9日下班前学院将审核后的推荐候选人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OA发送王鑫。
(二)评选阶段
1.材料审核
5月10日- 5月12日
2.校级评审
(1) 5月16日下午17:30申请人到学生活动中心301完成现场抽签同时上交答辩PPT(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2) 5月17日下午14:30学生活动中心413会议室答辩(暂定)。
PPT个人展示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3)校级公示
5月18日-5月24日
(三)宣传表彰阶段
1.获奖学生优秀事迹宣传
2.颁奖仪式及第十七届“十佳十强·自立自强”励志报告会拟定于11月举办,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选指标
本次评选10人,每名学生奖励2000元奖学金。
学院推荐人数分配表
学院名称 |
名额 |
学院名称 |
名额 |
地球科学学院 |
2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石油工程学院 |
2 |
理学院 |
2 |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
2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地球物理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1 |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
2 |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
1 |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
2 |
勤工助学中心 |
1 |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十佳十强”申请表》(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和1000字左右的个人励志事迹(电子版)及代表性成果(在读学历自入学至今期间,纸质版)。
2.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纸质版、电子版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提供完整资料者视为自动弃权。参评及获奖者需要全程参与后期宣传报道和11月励志报告会,不能参加者请勿申请。
为保证此次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若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可通过举报电话或邮箱进行反馈。
联系人:齐老师、王老师
电话:010-8973212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