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春季学期申报助教、B类助管工作的公示情况
为了加强学院(研究院、部)(以下均简称学院)对助教助管工作的统一管理与使用,切实发挥助教助管对教学的辅助作用,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助教助管管理办法》(中石大京学〔2011〕76号)相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助教助管申报工作公示如下:
一、学生助教助管工作基本要求
A类助教以批改作业、辅导答疑为主,组织课堂讨论为辅;B类助教以组织课堂讨论为主,批改作业为辅;助管以协助指导老师批改实验报告、指导学生实验、协助实验室老师准备实验为主。各类助教助管要填写助教助管工作记录本,期末交学院考核、存档。
1、助教:原则上须随堂听课,预做全部作业,及时向任课教师通报学生完成作业情况,进行答疑、集中辅导、组织课堂(或课后)讨论等。
2、实验课助管:预做实验、撰写预做报告,参加实验课程教学团队活动,协助任课老师指导或独立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讲解实验报告。
3、实验室助教:协助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实验准备工作、设备的基本维护工作,实验室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学院及教师对助教助管工作的职责
1、教师、实验老师、实验员要对助教助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批改助教助管试做的作业、实验报告、检查实验准备情况,指导和检查助教助管工作,对学生完成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评价;授课教师在上课时间必须在教室或实验室,不能由助教和助管代替上课。
2、学院负责审批各门课程及实验室配备的助教助管的编制数并负责解释,确保助教助管满工作量并互相平衡。学院可以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调整助教助管的配备,但须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如有在聘期内退出的助教助管,学院务必当月报学工处停发酬金(违规者取消下学期资格并减少学院助教助管名额)。
3、学院要对配备了对助教助管的课程及实验室提出教学要求,检查教师、实验老师、实验员对助教助管工作的指导情况,检查课程及实验的教学质量是否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学期末完成助教助管工作总结和考核,将考核名单汇总表报学工处,收齐助教助管工作记录本存院办。
序号 |
学生姓名 |
学号 |
专业 |
性别 |
助课名称 |
1 |
梁明友 |
201621303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男 |
化工原理(Ⅱ) |
2 |
王宏 |
2016213031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男 |
化工原理(Ⅱ) |
3 |
周文晋 |
2016213043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男 |
化工原理(Ⅱ) |
4 |
徐洁 |
201621303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女 |
化学反应工程 |
5 |
曾德红 |
2015213149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女 |
质量与能量平衡 |
6 |
张晴 |
201521316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女 |
石油加工(Ⅰ) |
7 |
王智慧 |
2016213069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女 |
化工原理 |
附件为已报名的七名学生信息,公示三天,如有异议,请在三天内拨打电话:89733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