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2023年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学校本科生转专业的方针政策,切实保证学生利益,同时保证本科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教务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印发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中石大京教〔2021〕28 号)和化工学院转专业相关文件《关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中石大京化工〔2011〕04号),制定2023年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2023年转专业领导小组及监督申诉小组
组长:姜桂元
副组长:李明
组员:商辉、兰文杰、代小平、王新伟、王庆宏、王鑫、孟祥海、吴志杰、詹亚力、李文倩、何祉桥、夷康、倪鹏磊、亢华旭
工作职责: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和审批工作。
监督申诉小组组长:孙学文
组员:孙强、张睿、任申勇、李倩玮
二、本科生转出与转入要求
具体参见“《关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中石大京化工〔2011〕04号)”。
三、本科生转入审批程序
1、申请转专业的本科生需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申请表内个人自述部分若有获奖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证书等支撑材料。申请表经本人和主管院长签字后,连同学生成绩单一并交至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任洁梅老师。
2、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填写的申请以及成绩单,确定面试名单。
3、学生必须参加面试。每位面试者准备不超过1分钟的自我介绍,并接受面试小组成员的现场提问。
4、根据学生成绩及面试结果,初步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上报教务处进行公示。
四、本科生转入时间安排
1、5月4日-5月10日,学生进行转专业申请。学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将申请表(本人及主管院长签字)和成绩单交到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本科教学秘书处。
2、5月11日-5月14日期间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面试名单。
3、5月15日-5月26日,转专业领导小组对学生进行遴选,并安排面试以及确定拟录取名单。
4、5月27日教学秘书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及报名表原件送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复核、公示转专业拟录取名单。
五、课程补修
课程补修按照教务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印发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中石大京教〔2021〕28 号)执行,补修转入专业前期已执行完的教学计划课程。
六、其他
本办法解释权在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