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工程实践、参与科研训练与创业训练的重要载体,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搭建本科生与指导教师间合作的桥梁,增强学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的有效手段,为本科生早进实验室、早进课题组、早进科研团队提供了有效支撑。为贯彻落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中石大京校〔2005〕38 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中石大京教〔2012〕3 号)、《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关于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大教育体系实施意见(试行)》(中石大京党〔2022〕2 号)精神,现组织开展 2023 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此次立项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在校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选题、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新训练项目分为 ABC 三个等级,立项时仅确定可否研究,中期时初拟级别,结题评审最终确定级别。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创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鼓励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创业实践项目要求完成企业或者公司的注册、创建、运营和管理。
二、挂靠单位
所有项目立项必须有一个挂靠单位。学生申报时,挂靠单位建议选择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挂靠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的立项管理、进度监控、研究条件的保障和立项经费的使用审批等。所有项目都必须有指导教师,学生可以主动联系确定。
三、项目研究人员申请条件
(一)原则上所有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在校各年级的本科学生均可参与。
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研究生仅可申报校级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其中可包括本科毕业后已成为研究生的相关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如需继续执行该项目需更换法人,即选择一位在校本科生担任新的企业法人继续执行项目。
(二)项目由学生个人或团队向学校提出申请。创新训练类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 5 人;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项目团队人数根据项目需要确定;每个学生仅能参与一项“训练计划”项目。
四、学生申报立项程序
学生立项申请项目分为双向项目选择与自主申报立项:
1.双向项目选择
学生在第二课堂平台(https://sct.cup.edu.cn/)大创模块中选择各学院指导教师提供的双选题目,指导教师在系统中通过或者拒绝学生的申请,在确认足够的学生加入项目团队后即可完成双选确认立项。化工学院教师所提供的双选项目见附件,学生可以优先选择但不限于选择化工学院教师提供的项目。
备注:①学生在同一时间仅可申请一个双选项目,请提前联系导
师并对项目内容进行充分了解后再登录系统进行项目选择操作,避免出现因为沟通不充分导致错过选题时间的情况。②根据《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关于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大教育体系实施意见(试行)》(中石大京党〔2022〕2 号)精神,充分发挥本科生导师的作用,鼓励所有本科生都在毕业前至少参与一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争取实现创新创业全面覆盖。
2.学生自主申报立项
学生可在系统(https://sct.cup.edu.cn/)中自主申报立项,学生自主申报的项目需自主提前完成团队成员招募并确定指导教师,并在系统中申报题目时录入团队成员 及指导教师信息,由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确保项目质量。
五、项目申请与评审时间
(一)学生选择项目(项目双选)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5月24日
(二)学生自主申报立项:2023 年 5 月 16 日至 5 月 24 日
(三)学院评审专家组初评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5月28日
(四)学校评审专家组评审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
六.校级评审环节,立项规则
(一)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根据挂靠单位初审结果进行二次评审,确定国家级、北京市级和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最终立项结果将由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下发正式通知公布。
(三)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允许已完成项目继续拓展研究,程序如上。
欢迎加入2023年化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交流群:群号300377002,有问题可以在群里提问。请每组务必有成员加群,后续通知会在群里公布。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2023 年 5月 16日
附件一:化工学院立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