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安排,我校 2010年1月15日、18日集中办理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春季派遣的毕业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已经通过研究生院电子注册,具体名单见附件。
2、 已经和单位签订协议,并且单位同意现在接收。
二、春季派遣注意事项:
1、春季派遣办理时间:1月15日、18日;
2、带着协议书在2010年1月14日11:00前到就业中心登记(已经上交协议书的也必须到就业指导中心登记);
3、目前已经电子注册,但由于尚未落实单位等原因,无法在14日11:00前上交协议书的,需等签订协议并上交就业中心登记后,寒假开学后再行派遣,具体时间就业中心再行通知。
4、具体事宜请电话咨询:就业指导中心毛老师、范老师 89733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