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违约审批工作的处理程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毕业生违约处理程序进行补充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毕业生(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
一、违约的含义
凡使用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又不愿或不能履行协议的毕业生,无论签约时的就业方式如何(草签的协议书与正式的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是否签章,均属于违约。
二、违约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其他毕业生利益和协议书的严肃性,学校原则上不同意学生违约。对因特殊原因确需违约的,必须严格遵照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1. 毕业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违约申请,若申请者是党员,则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违约申请,班委会或党支部讨论通过后在违约申请表上签字。
2. 毕业生本人向导师提出违约申请,导师同意后在违约申请表上签字。
3. 毕业生本人提交书面的毕业生违约申请表(附件1)和毕业生违约审批表(附件2)到辅导员处。
4. 辅导员将申请书提交给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经核实签字同意后,方可在申请书上加盖学院公章。
5. 学院同意违约后,毕业生方可与原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协议、与新单位协商接收事宜。
6. 毕业生将原协议书、违约审批表、原单位解约函、新单位接收函一并交到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换发新的协议书。
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毕业生愿意到用人单位工作,但由于用人单位违约而导致毕业生无法履行就业协议,毕业生可以按照上述程序申请办理换发协议书,毕业生对学校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学校将保留为毕业生对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提供证明材料和法律咨询的权利。
三、学院不予办理违约申请的情况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违约申请,学院不予审批和办理。
1. 对用人单位或学校、学院有欺骗行为。
2. 未经学院同意,擅自办理解约和接收事宜,学院不予办理违约手续,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3. 违约理由不充分(比如个人喜好、家人和朋友关系等)。
4. 第二次提出违约申请。
5. 在第一次签约后的一个月之内。
6. 每年5月20日以后。
四、其他
凡申请违约的毕业生,取消一切评优、评奖学金的资格。申请者还必须在班级会议或党支部会议上进行自我批评和检讨,会后提醒班长或党支部书记将会议记录上交给辅导员。
向原单位协商解约事宜时,务必要与新单位坦诚相告,说明自己的情况,并为自己的行为向对方道歉。要尽可能减少你的违约给学校声誉和其他同学造成的损失。
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和学院就业工作小组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在化学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