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新疆工程学院位于乌鲁木齐市苏州路西延创业大道(主校区)和南昌路(分校区),2012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新疆工程学院,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工科类本科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1781亩,设有采矿工程系等11个教学系部,开设了采矿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积极自动化、安全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等6个本科专业,煤矿开采技术等40多个专科专业,其中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2个专业已列入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计划。
学院始终立足新疆,服务工业,坚持把学科专业建设作为打造学校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准确把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脉搏,不断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建设了一批有较强优势的工科专业。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生7000多名,每年为社会输送2000余名毕业生,毕业生中大多数已成为行业中的骨干力量,为地方优势特色和支柱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自治区煤炭、煤电、煤化工的大发展,为学校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学院将坚持育人为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做大做强,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公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学历应历届毕业生。
(一)博士研究生
1.热爱新疆,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爱岗敬业,热心为我院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身体健康;
2.取得高等院校博士学位和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第一学历和学位为“985或211”院校的普通本科学士毕业,本科、硕士和博士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年龄在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对采矿、安全、石油、化工、新能源、地质、矿山机电、建筑等紧缺急需学科专业的,可以是区外相关高等院校的毕业生。
3.有一定的学术造诣,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4.具有较强的拼搏奉献精神。
(二)硕士研究生
1.热爱新疆,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爱岗敬业,热心为我院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身体健康;
2.取得“985或211”高等院校硕士学位和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不超过3年),第一学历和学位为普通本科学士毕业,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采矿、安全、石油、化工、新能源、地质、矿山机电、建筑等紧缺急需学科专业的,可以是区外相关高等院校的毕业生。
3.能胜任主要课程的讲授工作;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4.具有较强的拼搏奉献精神。
(三)对特殊专业的特殊人才可以采取特殊政策(或一人一策)的办法破格引进。
三、相关政策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1.享受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
2.提供100㎡标准的住房一套(不够标准的补差价,超过标准的经本人同意后补差价),在校工作服务满十年后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
3.可享受学院专业带头人岗位津贴待遇;
4.每年发放学院高层次人才津贴1万元(含税);
5.有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的,学院提供不低于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6.提供工作间,配发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
7.其配偶具有大学普通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学院负责解决配偶工作。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在学院临时岗位解决就业。
8.应届博士研究生毕业来院工作的,报销读博期间学费。
(二)硕士研究生
1.享受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
2.可享受学院在校同等专业人员岗位津贴待遇;
3.矿业类、地质类、土木类、测绘类、安全类、化工类、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建筑类、冶金类、材料类、能源与动力类等专业毕业来校工作的,提供安家费2万元(含税);
4.采矿、化工(煤化工方向)、安全工程、地质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冶金、机械工程(矿山方向)、测量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专业的毕业生来校工作,报销读硕期间的学费;
5.提供宿舍一间,领取结婚证的,可优先申请学院周转房一套,并按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