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同学朋辈在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引导作用,营造和谐校园文化。现面向我院在校研究生招募学业辅导员。
一、 工作要求
学业辅导员要求利用业余时间指导学习困难学生或低年级同学的课程(主要是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学习,传授学习方法和技巧。
1. 学业辅导员需服从学工处管理,接受统一培训,并按要求向全校公开电话、邮箱、QQ号码。
2. 学业辅导员需按要求在指定的自习教室值班,或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一对一的辅导。
二、 聘用标准
1. 学业辅导员一般从三年制研一学生中招募。
2. 学业辅导员要求大学学习成绩优秀(单门课程优异也可)、能吃苦、有责任心、热心公益、善于沟通。
三、 奖惩措施
1. 学业辅导员按勤工助学标准享受津贴补助。
2. 学业辅导员采用聘用制:聘期为一年。如在任职期间如受到学校处分,立即撤换。
3. 学生工作部每学年对学业辅导员进行全面考核并记载入档。
四、 选拔办法
由院系推荐,经学生工作部审核批准后聘用。每单位推荐3-5名,并指定一名负责人。学业辅导员需提交报名表打印版一份,于10月23前提交至化工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同时交汇总表电子版一份。联系人:礼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