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校孙越崎奖学金学生奖名额为:研究生2名,本科生2名。评选条件:热爱祖国、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秀。由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中择优选择,成绩优秀的特困生同等条件优先。
1.孙越崎奖学金只针对本科大三、明年将毕业的研究生。
2.获得2012年孙越崎奖学金的学生今年仍可以再获得学校其他形式的奖学金。在校校期间已经获得过该项奖的同学不能再次申请。
3.奖金为1000元/人。
4.时间要求:有意申请的同学,于6月14日8:00前把申请表、获奖证书和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学习成绩单交给各辅导员。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5.申请表见附件。
6.申请研究生必须提交农行的卡号。本科生不必提供卡号。
7.研究生申请须经过实验室或导师同意。
8.为了公平公正的评选,特做如下说明:
A:申请学生在学习期间,没有受过学校的任何处分,宿舍内没有使用违章电器的记 录;
B:按照如下规则对学生进行评分:学习成绩100分,文章专利50分,科技创新30分,文体和社会活动表现、荣誉各10分,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按总分高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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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
(100分) |
文章发表和专利
(50分) |
科技创新
(30分) |
文体、社会活动
(10分) |
荣誉
(10分) |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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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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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说明:学习成绩根据成绩单打分;文章发表:SCI、IET收录一篇10分,核心期刊每篇5分,其他刊物每篇1-2分,同名文章不累加,翻译文章不考虑;科技创新:挑战杯国家级获三等以上奖加10分,北京市级加3-6分,学科竞赛获北京市二等以上奖加1-2分,国家奖加2-4分,发明专利每项加10分,实用新型每项5分,其他不加分;文体社会活动,根据综合表现适当加分。获北京市以上荣誉称号加2-4分,校内荣誉不加分。成果录有但未正式公开的不考虑。
时间界定:本科生为本科学习时间,研究生为在我校当前学历期间。成果发表必须署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且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其他情况不考虑。
C:曾经获得过我校孙越崎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