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学院、各专业、各班级综合测评评定小组的综测测评计算工作,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手册》和《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征求意见稿 反馈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26日中午12:00)》中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级(本)的综合测评成绩予以公示,具体成绩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布一日内(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7日),凡对公示成绩有异议者,以书面形式提交本班或本专业综合测评评定小组。各班综合测评委员会组长为各班班长,各专业综合测评组长为各专业辅导员老师。如各专业综合测评组长仍无法决断,则提请学院综合测评评定小组商议。9月7日17:00点之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