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2016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做好推荐2016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京教〔2019〕21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兼职辅导员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学〔2016〕144号)等文件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2016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为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院长,副组长为本科生教学副院长、研究生教学副院长、科研副院长和副书记,成员为各专业负责人和毕业班级的辅导员。
组长:高金森
副组长:姜桂元 陈春茂 魏强 孙净宇
成 员:朱建华 黄星亮 阎光绪 张强斌 夷康 吕涵
二、推免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
学院成立推荐阶段申诉小组,组长为学院分党委书记,成员为负责本科教学工作的系主任。
组 长:孙学文
成 员:蓝兴英 兰文杰 王庆宏 吴志杰
三、化学工程学院推荐免试办法
1、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
(2)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4)所有课程正考成绩合格,前三年必修课课程成绩优良率达到70%。
2、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申请和名额
(1)学生申请和专家推荐。学生须自主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并获得2名我校具有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推荐。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学生本人须填写《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和《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2),并将申请表和推荐书交至辅导员处。申请“双一流”学科推免生,另须填写《接收“双一流”学科建设推免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申请推免攻读本校研究生(直博生)的,还应与学院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推免生(直博生)自愿留校意向书》(附件4)
(2)资格审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能取得推免生资格。审查通过者,才能取得参加“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的资格。
(3)面试名额。按照学校分配给各专业推免生名额的1.3倍确定各专业参加面试的学生名额。如果某专业达到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的学生人数少于分配的名额,则剩余的名额将调剂给学院其它专业。
(4)推荐专业和类型。所有学生按照在读专业推荐,推荐的研究生录取专业由接收学校确定。在推荐阶段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
辅导员的推荐除应满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兼职辅导员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学[2006]144号)要求外,还应通过学院专门组织的面试后才能取得推免资格。另外,辅导员的名额指标不做专业分割,具体根据学生面试录取情况分配到各专业。
助管的推荐资格,按照教务处核拨至学院的推荐指标,依据各专业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具体工作流程以人事处《关于在2016级本科推免生中选拔行政助理的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3、推荐免试研究生排名办法
(1)根据中石大京教[2019]21号文件规定,按照学生的综合成绩确定各专业推免生的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70%(满分70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占20%(满分20分),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成绩占10%(满分10分)。“2016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办法”见附件5。
(2)“前三年必修课”成绩以2019年9月9日之前取得的成绩为准,具体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必修课包括必修实践环节,转专业学生在转入专业之前的课程,按照原专业课程属性认定。
(3)“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细则:①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按照专业及培养类别分别计算;②首先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加和,转专业学生原学习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有效;③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该专业类别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100;④如果某专业类别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最高分不超过300分,则该专业类别所有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分/3。
(4)依据前三条计算出各专业类别学生的综合成绩,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必修课优良率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优良率也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也相同,则前三年综合测评分值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前三年综合测评分值也相同,则学生可以同时申请,最终由学院组织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成绩决定排名。
4、时间安排
(1)9月9日前,所有拟申请推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表和专家推荐书。
(2)9月11日前,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条件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考核。
(3)9月18日前,学院审议、确定拟推免名单,公示推免生名单(3天)。
(4)9月18日,学院将拟推免名单报教务处。
(5)9月20日,学校审议、确定拟推免名单,公示所有推免生名单(3天)。
(6)9月24日前,推免生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平台。
5、推荐免试研究生排名结果公示
9月14日前,学院把推免学生的名单、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和分专业排名在网上公布,供学生查询,并接受监督。查询网址:http://www.cup.edu.cn/chem/
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荐阶段申诉小组提出申诉。
学院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学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接待电话:8973308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5、其它
(1)本细则如有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它未尽事项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