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管控政策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要求,学院对确需开展实验的实验室做如下几点要求,请各位老师严格遵照执行:
1.学生实验过程中教师需在场指导,严禁学生私自开展实验;
2.实验室开放前由实验室负责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将《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附电子签名、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和整改报告OA提交至学院安全员鲁义珍审核,学院统一提交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3.实验室开放备案制度。请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室由课题组安全员每日17::00之前将次日需要开放的实验室及实验内容上报学院,填写每日学院微信群发送的在线文档即可;
4.学院将会组织在校老师成立临时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定点巡查本学院的实验室安全情况。
请各位老师提前做好实验室开放使用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学生实验安全,如有问题可随时联系学院安全员鲁义珍,电话13439840109.
2022年11月24日